倡议书提出,煤炭生产企业、发电企业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发改委关于做好2023年能源电力迎峰度夏工作的通知”要求,严格履行年初签订的电煤保供中长期合同,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时序足额兑现履约,切实做好电煤产运需协调,提高煤炭储运支撑保障能力。
煤炭产供需各方要切实落实主体责任,煤炭生产企业要科学组织生产、增加可调用资源,储运企业要及时了解煤矿与电厂库存、日耗等情况,提高供应保障的可预见性,电力企业努力增加库存,提高可用天数,形成煤炭产供需合力,提高迎峰度夏期间电煤应急保障能力。
此外,煤炭企业应加强和政府有关部门、铁路部门、发电用煤企业的沟通协调,多措并举提升电煤中长期合同履约水平,全力确保迎峰度夏期间电煤安全稳定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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