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指出:产业是经济发展的关键所在,是一个国家的立国之本。推动产业 结构调整是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增强产业核心竞争力、促进产业迈 向全球价值链中高端的重要举措。
《目录(2023 年本)》由鼓励、限制和淘汰三类目录组成。鼓励 类主要是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要促进作用的技术、装备及产品;限制 类主要是工艺技术落后,不符合行业准入条件和有关规定,不利于安 全生产,不利于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需要督促改造和禁止新建的 生产能力、工艺技术、装备及产品;淘汰类主要是不符合有关法律法 规规定,严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安全生产隐患严重,阻碍实现碳 达峰碳中和目标,需要淘汰的落后工艺技术、装备及产品。鼓励类、 限制类和淘汰类之外的,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属 于允许类。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适应产业发展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加快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修订形成了《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3年本,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此次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23年7月14日至2023年8月14日,欢迎社会各界人士登录国家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http://www.ndrc.gov.cn)首页“意见征求”专栏,进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3年本,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栏目,提出宝贵意见建议。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附件:1.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3年本,征求意见稿)
2. 修订说明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23年7月14日
有关钢铁产业鼓励类、限制类、淘汰类及落后产品摘录如下,供参考:
鼓励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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