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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东力传动设备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作者:188发布时间:2011-06-29

  宁波东力传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11年6月28日上午10:00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董事9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9人,公司监事、高管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宋济隆先生主持,经充分讨论,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地的议案》。

  为进一步优化电机产品结构,扩大电机的生产能力,有利于公司后续发展,拟将年产4万台模块化减速电机技术改造项目中电机生产的技改实施地点由全资子公司宁波东力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原经营场地变更为宁波市江北投资创业中心北部区域I-2a#、2b#、2c地块。该地块于2011年6月10日由宁波东力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受让,与现有厂房毗邻,可统筹利用现有生产设施,为项目扩产提供充足土地资源。项目实施地变化不会对项目投入、实施产生实质性影响。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分别发表了专项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