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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停止40余企业惩罚性电价

作者:373发布时间:2011-06-30

由于高耗能企业整改达标或已关停,河北省物价局下发通知,对全省40余家超限额标准用能企业(工序)停止执行惩罚性电价。据悉,自去年7月1日起,我省将99家用电超能耗限额的企业纳入惩罚性电价政策当中。

■整改达标停止惩罚性电价

记者昨日从省物价局获悉,我省43家超限额标准用能企业(工序)通过整改,其能耗达到省限额标准。我省自去年11月1日起,停止对崇利制钢有限公司、邯钢集团邯宝钢铁有限公司等8家相关产品或工序征收惩罚性电价;从今年1月1日起,停止对河北凤达水泥有限公司、井陉县庄子头利民洗煤厂等29家企业相关产品或工序征收惩罚性电价;从今年4月1日起,停止对保定鑫海纺织有限公司、来源县奥宇钢铁有限公司等6家企业相关产品或工序征收惩罚性电价。自去年7月1日起,取消河北大唐国际迁安热电厂惩罚性电价。对迁安津唐球磨铸管有限公司,在有关部门确定其能耗限额标准之前,从今年4月1日起暂停征收惩罚性电价。

据悉,自去年7月1日用电量起,我省对超能耗(电耗)限额标准用能企业实行惩罚性电价政策。当时,我省共有99家超限额标准用能企业被纳入实施范围,唐山超能耗企业全省占最多。记者在了解到,此次停止部分原超耗能企业的惩罚性电价,绝大部分是由于有的企业能耗达到省限额标准,有高耗能企业已经关停,另外也有高耗能机拆除的情况。

■高耗能企业电价不得擅自优惠

记者注意到,并不是所有高耗能企业都已恢复正常电价。据悉,今年我省还停止征收了唐山春兴特种钢有限公司烧结工序、唐山兴业工贸集团有限公司烧结工序和高炉工序、唐山众业不锈钢有限公司高炉工序、唐山新宝泰钢铁有限公司烧结工序和高炉工序惩罚性电价,同时,继续对上述4家企业转炉工序征收惩罚性电价。对唐山市春兴特种钢有限公司、唐山众业不锈钢有限公司分别按其转炉工序占全厂用电量比例的3.02%和5.59%征收。

另据了解,日前,经国家发改委、监察部等六部门督导,全国22个省区市自行出台的对高耗能企业电价优惠措施全部纠正,各类企业已经严格执行规定的目录电价。发改委强调,目前一些地方采取各种方式试图恢复优惠电价,再次重申坚决遏制各地越权优惠电价措施出现反弹。

与此同时,省物价局相关人士对记者表示,目前我省各类电价都是按照相关政策执行,并要求各地也不得超越价格管理权限,擅自对高耗能企业实行优惠电价措施,也不得擅自降低或变相降低发电企业上网电价和电力用户用电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