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提出了大力开发利用非化石能源、推进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利用、加快重点用能领域低碳转型、全面建设新型电力系统、增强化石能源保障作用、加强能源科技创新能力和深化能源体制机制改革七方面21项重点任务。
《方案》明确,在保障能源安全的前提下稳步推进煤炭消费替代,“十四五”时期科学设定煤炭消费增长空间,到2025年,全省煤炭消费控制在9000万吨以内,消费比重下降至60%以内;“十五五”时期进入峰值平台期,到2030年,全省煤炭消费比重持续下降。
《方案》要求,提高煤炭清洁利用水平。在保障电力稳定供应、满足电力需求的前提下,大力推动煤电节能降碳改造和供热改造,有序推进老旧燃煤机组等容量替代。合理谋划和推进新增支撑性、调节性的先进煤电。新增煤电机组全部按照超低排放标准建设,煤耗标准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有序推进散煤替代,逐步减少民用散煤用煤量。到2025年,重点区域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基本淘汰每小时35蒸吨及以下的燃煤锅炉。2025年底前,全省每小时65蒸吨以上的燃煤锅炉(含电力)实现超低排放,加快实现重点领域煤炭清洁高效利用。
《方案》强调,内增外引保障煤炭供应。稳步推进煤炭地质勘探,增加煤炭资源储量,积极开发省内煤炭资源,推进现有矿井提能改造,有序推进新增项目建设。抓住国家将港口煤炭纳入调控的窗口期,应进则进,积极签订进口煤中长期协议。到2025年,省内煤炭产量达到1000万吨,省外调入煤炭约8000万吨,全省煤炭保供能力全面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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