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提出,力争到2025年,碳市场建设与碳达峰行动有效融合,纳入碳交易的企业碳排放占全省能源碳排放比例达到70%,总体上碳交易支持广东碳达峰工作的框架体系基本建立。
《方案》要求,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在碳市场、碳普惠、绿色金融等规则、技术、标准体系的研究合作,探索“一带一路”碳普惠标准体系和交易机制,通过碳交易机制推动我省光伏、风机、新能源汽车等低碳产品和装备走出去,支持绿色“一带一路”建设。鼓励金融机构开展碳排放信息披露,积极开展围绕碳排放等关键因子的气候压力测试,提升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环境信息披露覆盖广度、深度。
同时,推动形成粤港澳大湾区碳市场。在生态环境部指导下,与香港、澳门探索建立粤港澳大湾区碳市场协同机制,推动常态化沟通。探索基于广东碳市场现有基础,链接港澳交通运输、建筑等行业企业,研究大湾区交通运输、建筑等行业碳排放核算、数据报告指南、核查指引等标准和制度体系,开展能力建设活动,适时开展碳配额分配方案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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