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乌鲁木齐县S103省道,联合公安交管部门采用人工路检路查的方式,重点检查道路行驶运煤车辆的尾气达标排放情况、污染控制装置、OBD运行情况等,按照“生态环境部门监测取证、公安交管部门实施处罚、交通运输部门监督维修”的监管执法模式,超标车辆由生态环境部门出具检测报告,公安交管部门依据“6063代码”依法处罚,交通运输部门负责监督维护治理。同时,在米东区铁厂沟路段采用移动式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方式,对重型柴油车尾气排放情况(氮氧化物、一氧化碳、颗粒物等污染物)进行实时监测,交通运输部门对超标车辆进行监督维护治理,确保达标上路。
下一步,乌鲁木齐市生态环境局将不断总结经验,利用遥感监测、路检路查等有效管理措施,持续提升机动车污染防治精细化水平,助力解决乌鲁木齐市公路煤炭运输突出环境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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