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7月我厅委托冶金规划研究院(冶金专业甲级资信等级)依据国家钢铁产业政策文件、设计规范、钢铁企业主要装备技术水平等级划分,以及项目建设资料和现场实测数据,对大冶特殊钢有限公司(原湖北新冶钢有限公司)建成的2号炼铁高炉项目进行评估,认定实际建成炼铁高炉有效容积为1780立方米。8月27日我厅函告黄石市经信局,要求督导企业严格按照《钢铁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进行整改。
现将该项目产能置换整改方案进行公示,原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湖北省淘汰落后产能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湖北新冶钢有限公司产能置换方案的公告》同时撤销。欢迎社会公众进行监督。
公示时间:2023年9月15日至10月20日
联系电话:027-87236538
寄送地址:武汉市洪山路10号洪山大厦座2822室
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2023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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