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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容不得投机取巧!

作者:24发布时间:2023-09-28

   9月27日,中国钢铁工业协会在官网发布通知称,鞍钢联众(广州)不锈钢有限公司和评估监测单位在超低排放改造评估监测公示申报过程中,对超低排放改造相关政策理解不深不透,造成评估范围缺失。评估监测单位广东省环科院在评估监测报告编制修改过程中,没有正视企业存在的问题,采取了回避和变相篡改数据的方式。

        在此之前,中国钢铁工业协会9月21日刚刚发布《关于撤销河北永洋特钢集团有限公司超低排放改造评估监测公示的通知》,原因是生态环境部联合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在现场调研中发现,该公司烧结机头有组织排放不能稳定达到超低排放限值要求,氨逃逸严重;在线监测手工调试报告不规范,数据无效;无组织排放控制和清洁运输措施落实不到位。

        实施超低排放是推动钢铁行业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持续改善空气质量的重要举措。根据要求,钢铁企业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并连续稳定运行一个月后,可自行或委托有资质的监测机构和有能力的技术机构,对有组织排放、无组织排放和大宗物料产品运输情况开展评估监测。经评估监测达到超低排放要求的,企业将评估监测报告报所属地(市)级生态环境部门。同时,鼓励行业协会发挥桥梁纽带作用,指导企业开展超低排放改造和评估监测工作,在协会网站上公示各企业超低排放改造和评估监测进展情况。

        虽然受经济形势影响,经营遭遇挑战,但很多钢铁企业还是持续开展技术攻关,加大改造资金投入。截至今年7月7日,全国已累计有64家企业3.3亿吨粗钢产能完成全流程超低排放改造并公示,超过200家企业4.5亿吨粗钢产能完成重点工程改造,为促进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做出了重要贡献。据生态环境部相关负责人在公开场合透露,与2013年相比,2022年钢铁产能集中的10个城市PM2.5平均浓度下降61%,有力带动重点区域和全国空气质量改善。河北省空气质量“后十”城市从2013年的7个到现在已经“清零”。

        钢铁企业达标排放是法定责任,超低排放是鼓励导向。为此,生态环境部会同有关部门积极研究出台一揽子支持政策,提高企业实施超低排放改造的积极性,比如税收优惠、资金奖励、信贷融资支持、差别化电价政策、差别化环保管理政策等。目的就是扶优汰劣,鼓励“先进”、鞭策“后进”,充分释放工艺装备、环保绩效、能效水平高的先进产能,压减低效、落后、高排放产能,实现“良币驱逐劣币”。

        但是,钢铁行业超低排放不是单纯的项目建设,而是一次全周期、全过程、全工序的环保升级,是生产理念、生产方式的绿色革命。对于企业来说,不仅要找到适合自身的技术路线,将超低排放改造项目建好,更要提升运行水平,确保设施持续稳定运行,切实发挥减排效果。这个过程中,离不开监督检查等外部压力,更需要企业强化自身的治污减排责任,真正从思想上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把守法作为企业生存发展的底线。

        企业是污染物排放的主体,也是环境治理中的关键环节,要自觉履行生态环境保护的社会责任,坚守依法依规的底线。对于钢铁企业来说,想要享受发展的红利,就需要将减排措施不折不扣落实好,练好内功,真正将功夫花在技术改造和提高运行水平上,力求做到企业领导真重视、资金真投入、实施真工程、管理水平真提升。可以说,包括超低排放改造在内的污染治理工作都是精细活,既等不得也急不得,必须让时间服从质量,确保治理改造取得实效。

        当前,大气污染防治形势依然严峻,各行各业和各个地方仍然需要保持持续攻坚的战略定力。钢铁行业仍是违法违规的高发行业。今年以来,生态环境部部长黄润秋多次的突击检查,也暴露出钢铁企业存在的多项问题,比如监测数据造假、不正常运行治污设施等,相关企业和负责人也为此付出了沉重的代价。这也充分说明,心存侥幸、投机取巧,最终会弄巧成拙,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