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矿业生产管理,依法保护环境,保障民生的精神落实到位,通辽市积极筹划,全面部署。
一是加强领导,细化分工
根据市委、市政府的指示,6月1日市政府印发了《通辽市开展矿山治理整顿督查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以市委书记、市长为组长,几大班子负责人为副组长,18个机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国土资源局。成立了以市委、人大、政府、政协领导为组长,并从13个部门抽调16名副处以上领导,科级以上干部18名的六个督查组,6月1日上午市委、市政府召开了动员会,全面部署动员,自6月2日下午开始至6月底到各旗县进行督查。
二是提高认识,明确职责
根据自治区国土资源厅《转发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矿业生产管理依法保护环境、障民生的紧急通知》精神,我市各旗县、市区、直属分局成立了以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的矿业生产管理、依法保护环境保障民生领导小组,制定了《加强矿业生产管理,依法保护环境保障民生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理顺关系,明确责任,布置各相关股室工作任务。
三是严密排查隐患,确保依法行政
一是各地由分管局长带队,到各矿山企业,各矿产资源集散地对无证开采,越层越界,乱采滥挖,以采代探等违法行为进行排查,对违法行为下达停产通知,拆除违法建筑,撤走人员,切断电源,并要求对破坏的采区进行环境治理。二是结合矿业权数据更新及换证工作,督促矿山企业足额缴纳矿产资源补偿费。三是对个别企业未完成矿山地质环境保证金存储任务进行督促,要求其必须在6月15日前完成,并到市局签订地质环境治理责任书。
四是依法严厉打击,建立举报机制
各地区根据制定的实施方案,在排查的基础上,对各类违法行为进行集中打击,公开严惩一批严重非法违法行为。并设立了举报电话及信箱,发动群众和媒体举报,做到了有举必查,查实必惩。认真做好“打击违法"工作有关数据的统计上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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