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主要观点如下:
煤电容量电价机制颁布,容量电费由工商业用户分摊。
2023年11月10日,国家发改委和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建立煤电容量电价机制的通知》,决定自2024年1月1日起建立煤电容量电价机制。煤电容量电价按回收煤电机组一定比例固定成本的方式确定,其中固定成本按全国统一标准每年每千瓦330元实行,比例则综合考虑各地电力系统需要、煤电功能转型情况等因素确定,2024~2025年多数地方为30%,部分煤电功能转型较快的地方为50%左右,2026年,将各地通过容量电价回收固定成本的比例提升至不低于50%。
容量电价的推出有利于稳定煤电地位,保障能源安全。
煤电是当前我国最重要且成本较低的支撑调节性电源。目前煤电实行单一制电价,但在新能源发电规模日益增加的情况下,通过单一电量电价或难以完全回收成本,因此对煤电实行两部制电价是能源绿色低碳转型的必然要求,其中容量电价主要回收机组固定成本、电量电价主要回收变动成本,从而稳定煤电在电力系统中的地位,保障电力安全运行。
燃煤电厂盈利或有改善,煤企或参与利润分享。
目前的燃煤电厂收入为各省燃煤标杆电价×(1+浮动比例)×售电量,实行容量电价政策后燃煤电厂的收入或为各省燃煤标杆电价×(1+浮动比例)×售电量+容量电价×装机容量。煤炭上市公司或通过两条路径受益:1)煤价有潜在上涨空间。若标杆电价和浮动比例维持不变,燃煤电厂收入将会增加,上游煤炭企业也有望分享产业链利润。根据中电联数据,2022年煤电装机11.2亿千瓦,以行业容量电价收入除以煤电发电量的方法计算,5500大卡煤价理论上潜在提价空间或有93元/吨。2)经营电力业务的煤炭公司或从容量电价中直接受益,但我们估算对净利润影响相对有限,大部分公司影响在5%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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