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发挥能源保供“压舱石”作用,内蒙古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加快在建煤矿、产能核增煤矿手续办理,有序释放先进产能,全区煤炭在产产能稳定在12亿吨/年以上。近两个月,全区煤炭日均产量在335万吨以上,全区统调电厂电煤库存维持在1300万吨以上,电厂存煤平均可用天数在17天以上,煤炭供应稳定可靠。
同时,内蒙古持续优化煤炭产能结构,目前全区120万吨/年以上产能煤矿占比达到92%,井下机械化程度基本达到100%。
内蒙古还积极落实国家下达的电煤保供任务,2023年承担国家电煤中长期合同保供任务量9.45亿吨,占全国总任务量的36%,有力保障了全国25个省份的煤炭供应。
区内民生供暖用煤也得到了有力保障,2023年入冬前,内蒙古就提前安排了农牧民冬季取暖用煤、城镇集中供热用煤保障工作,全区农牧民冬季取暖用煤320万吨、城镇供热锅炉用煤1658万吨全部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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