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方案》确定了时间表:
3月25日—4月30日,前期准备。各市能源局、省属国有煤炭集团公司要建立本地区、集团公司煤炭销售企业名单,并组织名单内企业4月15日前在煤炭交易中心完成注册,制定各自2024年煤炭资源统一上线交易任务量。
5月1日—12月31日,推进实施。从5月1日开始,全省煤炭经营主体全部煤炭资源全品种销售、采购、贸易等所有煤炭购销活动,在煤炭交易中心平台统一开展合同签订、物流衔接、交收履约、资金结算等全流程交易。煤炭交易中心要建立上线交易数据实时共享机制,对各市、集团公司实时共享上线交易数据,按月对全省煤炭线上交易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并编制月度运行情况分析报告。同时,要依托线上交易集聚优势,按周编制发布全品种煤炭价格指数,为全省煤炭经营主体市场研判提供精准数据支撑,引导市场预期向稳向好。
2025年1月1日—1月31日,巩固提升。各市能源局、省属国有煤炭集团公司要对本地区、集团公司2024年统一上线交易情况进行考核评估和分析总结,及时梳理、推广相关经验做法,并制定下一步工作举措,提出相关工作建议,推动煤炭线上交易提质提效。
《实施方案》部署了11项重点任务:明确全省煤炭统一交易场所、推动全省煤炭经营主体统一上线交易、规范煤炭交易市场进入与退出机制、优化全省煤炭交易方式、完善全省煤炭价格形成机制、构建全省煤炭现代物流体系、培育全省煤炭交易数据要素市场、建立全省统一煤炭交易制度、建设高质量煤炭交易平台、加大煤炭交易中心辐射全国力度、探索建立煤炭主产区交易市场协同联动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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