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3月30日,弘愿支付了4700万港元的可退还诚意金,以确保煤炭产品的优先购买权。
2023年7月31日,弘愿与供应商签订补充谅解备忘录,将原定届满日期延后至2023年9月27日。供应商同意在补充谅解备忘录届满时退还诚意金及累计利息。
弘海高新资源集团主要从事煤炭及矿物产销业务。由于煤炭开采业务的特点,集团要求客户提前付款。董事会认为,谅解备忘录符合集团业务常规,符合上市规则。
然而,补充谅解备忘录中涉及提供利息的条款,根据上市规则第14章,被视为集团向供应商提供财务资助。公司当时未充分了解相关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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