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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向开票”后走访东北废钢市场

作者:25发布时间:2024-05-16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发〔2024〕7号)要求,实行资源回收企业向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反向开票”,报告中提到:自2024年4月29日起,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以下简称出售者)向资源回收企业销售报废产品,符合条件的资源回收企业可以向出售者开具发票(以下称“反向开票”)。出售者,是指销售自己使用过的报废产品或销售收购的报废产品、连续不超过12个月(指自然月,下同)“反向开票”累计销售额不超过500万元(不含增值税,下同)的自然人。

  国家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司长谢文表示,将运用好政策工具,通过“反向开票”促进上下游协同联动、形成合力,为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提供强有力支撑,持续增强资源回收企业、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的获得感,为资源回收利用行业全产业链加快发展营造良好的税收环境。

  然而,由于政策刚落地,具体实施细节市场参与者还在摸索中,等待落实政策操作的进一步明确和细化。针对上述现象,对于新政策的看法及后市观点。

  1:因无返税政策,目前场地废钢未开工,主要业务集中在废玻璃,认为后市废钢价格或将窄幅波动,因废钢资源较少,供需双弱。对新政策的看法是利好信息,解决了前端进项,虽然有一定成本,但本地税源不会外流,且成本并不算高。

  2:库存1000吨左右,月产量3000吨,近段时间由于废钢性价比差,东北又高炉为主,废钢需求无保障,价格很难上涨。由于新政策带来的成本,已提前下调收货价格,但散户接受度不高,或考虑出带票与不带票两个价格。

  3:暂未开工,有3000左右库存,原料上货少,机器吃不饱,偶尔生产。新政策出台解决了前端进项的问题,为控制成本,但500万额度不够用,除此之外暂无其他影响。

  4:月产量2000吨左右,库存1500吨,废钢作为原料,可替代性逐渐降低,叠加社会资源较少,预估后期价格不会再出现大跌行情。税票问题合规性越来越高,降低了个人涉税风险,已有钢厂要求散户不通过“反向开票”业务的钢厂拒绝收货,目前尚处于过渡阶段,后面反向开票将会普及。

  总结:在走访过程中,我们了解到“反向开票”带来的利好远超过开票本身的成本,不仅解决了前端进项的问题,更是杜绝了涉税风险,同时税源外流情况也得以改善,规范化的政策出台,促进整个行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