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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向开票政策实施后广东废钢市场现状

作者:25发布时间:2024-05-23
   所谓的反向开票即由购买方(付款方:废钢回收企业)向销售方(收款方:个人)开具发票。

  429日反向开票政策具体实施后,宝裕(佛山)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成功开具广东省首张废钢铁反向发票。虽然已有先例,但时至今日,广东省废钢回收企业开出的反向发票少之又少。主要是当前推行仍有不少未能解决的问题。

  目前反向开票推行后有哪些问题?

  1、限额:反向开票限额500万,实际送货自然人有限。

  由于反向开票限额500万,远远不能满足加工配送企业的需求。按照平均废钢含税价格为2700/吨计算,500万仅能交易约1850吨的废钢。超过500万的个人申请回收企业的意愿较低。如果按照年回收量为12万吨的企业,需要65个自然人实现交易。回收量越大的企业,需要的自然人越多,实际操作较难。

  2、所得税:按照0.5%税率预缴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由回收企业代扣代缴,次年331日前自行向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经营所得汇算清缴。

  根据政策规定,自然人需要在次年331日前进行所得汇算清缴,但是具体如何清算明细未出,税务局表示将多退少补,自然人在清算前并未知自己是否需要补税,在这一点来看,多数自然人不配合给到回收企业开票,推行较为困难

  3、未取消税收洼地,如何在广东省推行?

  在反向开票政策实行之前,广东省废钢交易基本执行的是回收企业到贸易企业到钢厂的流程。由于广东省在废钢回收这块尚未有税收补贴,回收企业多与贸易企业合作,降低成本,反向开票政策实行后,仍未解决有税收洼地的这个问题,企业实行反向开票成本太高,开出方向发票的意愿较低,企业更倾向寻找贸易企业合作。

  由于反向开票政策刚开始实施,目前按照正常操作给自然人先开发票。首月甚至推行的前1-3月尚能解决反向开票问题,后期或将按照10/吨的加价(甚至更多)给予自然人开反向发票,随机应变。

  根据调研目前大多数企业未开出反向发票,回收企业开出反向发票后成本增加较多,仍按照之前的运作流程,但贸易商税票成本提升1.2%-1.8%,导致废钢含税价格上涨。由于反向开票企业需要向商务部备案,目前多数企业已经按照流程免费自主备案,而开票事宜仍在观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