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下文简称“山东钢铁”)日前公布了其控股股东山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的股权变动情况。
根据公告,山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下文简称“山钢集团”)股东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国惠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山东省财欣资产运营有限公司、山东惠济新生投资有限公司签署了《股权无偿划转协议》,山东省国资委、山东国惠、山东财欣将持有的山钢集团合计49%股权无偿划转至惠济新生。
本次股权划转后,山钢集团的股权结构为:山东省国资委持有山钢集团2%股权,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山钢集团49%股权,惠济新生持有山钢集团49%股权。惠济新生除所持股权对应之知情权、收益权、处置权以外的股东权利,均由山东省国资委代为行使,山东省国资委合计持有山钢集团51%表决权。
本次控股股东股权结构变动后,山东钢铁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变,控股股东仍为山钢集团,实际控制人仍为山东省国资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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