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国家税务总局枣庄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检查,发现其在2017年10月01日至2017年11月30日期间,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非法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172份,金额1705.77万元,税额289.98万元;对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189份,金额1872.48万元,税额318.32万元。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其处以追缴税款318.32万元的行政处理、处以罚款340.60万元的行政处罚。
枣庄市森景煤炭销售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9月18日,注册资本500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邢玉山,经营范围包括:煤炭销售(不含料场);货物搬运、装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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