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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就钢铁行业规范条件征求意见!

作者:1发布时间:2024-11-05
   11月1日,工信部就《钢铁行业规范条件(2024年修订)(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规范条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11月14日,这是继8月23日暂停钢铁行业产能置换办法以来高层又一次发布的针对钢铁行业的政策性文件。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全国新型工业化推进大会部署要求,促进钢铁行业高质量发展,结合行业发展新形势新要求,对《钢铁行业规范条件(2015 年修订)》和《钢铁行业规范企业管理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 2015 年第 35 号公告)进行修订,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对钢铁企业实施“规范企业”和“引领型规范企业”两级评价。“规范企业”须符合全部基础指标。“引领型规范企业”须符合全部基础指标,且引领指标总分不低于 80 分。其中,长流程企业适用通用引领评价指标,短流程企业适用通用引领评价指标和特色引领评价指标,且特色引领评价指标部分得分不低于 15 分,引领指标总得分不低于 80 分。
       基础指标是评价“规范企业”的依据,包含守法经营、生产装备、环境保护、资源能源、安全管理、质量保障6 项一级指标、20 项二级指标。本办法是引导性文件,按照企业自愿原则申请,不具有行政审批的前置性和强制性。引领指标是评价“引领型规范企业”的依据,包含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高效化、安全化 5 项通用型一级指标、26 项二级指标,合计权重为 100 分;短流程企业特色指标 8 项,合计权重为 30 分。
       根据《办法》要求,要做到规范条件企业,其中:
       生产装备方面,所有冶炼设备须具备完备的项目建设手续,严格执行《钢铁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要求,现有主体工艺技术及装备须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要求,不存在淘汰类工艺技术及装备。环境保护方面,要符合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三同时”、环境保护竣工验收等要求。依法申领排污许可证,履行依证排污责任,落实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2026 年起须完成全流程超低排放改造并公示。
       要做到引领型规范企业,还要满足,相应条件,其中:绿色化方面,积极推进绿色、低碳发展,推广应用先进绿色低碳工艺技术,建设应用工业绿色微电网,开展节能降碳技术改造,争创环保绩效 A 级、能效“标杆水平”;开发生产绿色产品,创建绿色工厂;鼓励企业关停退出烧结机、焦炉、高炉等传统设备,转型发展低碳炼铁、电炉炼钢;鼓励开展产品碳足迹(CFP)、环境产品声明(EPD)、产品全生命周期评价(LCA)及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等工作。


  据了解,《规范条件》之前有2015年版和2012年版,2015年版本对比2012年版主要是强化了环保节能约束,对新建、改造钢铁企业提出了要求,强化了对钢铁企业的事中事后监管。2015年至今,工业和信息化部原材料司已经公布了6批超过300余家规范企业名单。而此次2024修订版主要是针对全国新型工业化的要求,针对高质量发展的而新修订的。里面提出了与“高端化、绿色化、智能化”相关的指标要求,以及新加上了对企业超低排放、能耗等方面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