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国资委表示,日前,山西省政府常务会议已确定把22宗煤炭资源划入了五大煤炭企业和省煤运公司。近期山西省国土资源厅正在制定第二批和第三批资源接替的规划,力争将新接替资源和从私营煤矿收回的部分资源划入上述七户企业。
据悉,在兼并重组的股权比例问题原则上,山西省国资委表示,兼并重组地方煤矿省属煤炭企业要绝对控股,省外企业参与整合煤矿的股份比例不能超过30%,且同时必须投资非煤产业,特殊情况需上报山西省政府决定。
据悉,煤矿企业兼并重组过程中所涉及资源采矿权价款问题,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对于采矿权的评估问题和剩余资源量的确定等问题,山西省政府正在研究实施细则,将从根本上解决采矿权价格确定难的问题。
为了加快推进步伐,减少环节,山西省国资委研究决定,兼并重组地方煤矿项目的资产评估机构选聘工作,授权焦煤集团等七户企业决定;对企业单独上报的兼并重组项目省国资委仍按相关文件的规定执行,对山西省煤炭资源整合领导组审查通过的各市政府上报的整体方案中的项目可适当放宽单井生产规模和服务年限等。
关于采矿权转资本金问题,新资源将划入山西省属企业,省属企业要加大采矿权转资本金工作力度,同时要兼顾国家和地方利益。(来源:中新山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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