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报记者日前从环保部有关人士处获悉,近日环保部将与五大电力集团签署“十二五”脱硝责任书,明确此间五大电力集团氮氧化物减排的具体目标责任。
根据国务院8月底印发的《“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到2015年,全国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将控制在2046.2万吨,比2010年的2273.6万吨下降10%。
《方案》要求,“十二五”期间,新建燃煤机组全部安装脱硫脱硝设施,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要进行更新改造,单机容量30万千瓦及以上燃煤机组全部加装脱硝设施。“十二五”期间,要推动燃煤电厂、水泥等行业脱硝,形成氮氧化物削减能力358万吨。
但今年上半年,我国氮氧化物总量控制形势并不乐观。10月11日,环保部公布2011年上半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核查核算工作结果。结果表明,在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四种主要污染物中,只有氮氧化物一项指标不降反升。2011年上半年氮氧化物排放总量为1206.7万吨,比2010年同期增长6.17%。
上述人士表示,目前我国氮氧化物排放一半以上来自火电厂,这也是环保部此次与五大电力集团签署责任书的主要原因。针对脱硝电价补贴未出台前,五大电力集团是否有动力上马脱硝设备的问题,该人士说,《方案》中规定的上马脱硝设备是电厂建设问题,而脱硝电价则是电厂运营问题,前者将是强制性指标;预计明年初脱硝电价补贴出台后,会使电厂脱硝运行维持保本微利的水平。
该人士还表示,如果五大电力集团无法完成责任书中规定的脱硝目标任务,环保部不排除再次运用“区域限批”手段进行处罚。所谓“区域限批”,是指如果一家企业或一个地区出现严重环保违规的事件,环保部门有权暂停这一企业或这一地区所有新建项目的审批,直至该企业或该地区完成整改。
2007年,因部分项目未完成脱硫改造与小机组关停任务,环保部曾将大唐国际、华能、华电、国电等四大电力集团列入“黑名单”,除循环经济类项目外,上述集团公司所有建设项目均被停止审批,直到违规建设项目彻底整改为止。
该人士还表示,根据《方案》要求,今后还将把节能减排目标完成情况和政策措施落实情况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纳入政府绩效和国有企业业绩管理,实行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
业内人士认为,责任书的签订将使五大电力集团脱硝进程进一步加速,这将直接利好从事脱硝设备与脱硝专业运营的上市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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