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近日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国家生态环境标准《耐火材料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征求意见稿》规定了耐火材料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监测和监督管理要求。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颗粒物浓度限值为20mg/m³、二氧化硫浓度限值为50mg/m³。
《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介绍,目前耐火材料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炉窑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其他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就当前的环境管理需求,该标准存在缺乏行业针对性、缺乏特征污染物控制项目、排放限值严重滞后、缺乏无组织排放管控要求、难以满足环境保护管理和执法工作的需要等问题,制定《耐火材料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以规范行业的污染物排放,提升行业环境管理水平,促进耐火材料行业健康发展是十分必要的。
我国耐材生产企业众多,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耐火材料制品制造行业产值数据,规模以上耐火原料、耐火制品及相关服务企业约2000家,主营业务收入为2000亿元左右,其中16家超10亿元,8家超过20亿元,行业高度分散。
《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显示,从实施标准的效益及成本分析来看,标准实施后,将促进我国耐火材料行业提升污染治理能力和管理水平,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具有较好的环境效益。根据耐火材料的全国产量统计估算,全国耐火材料企业排放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每年将分别减少10%、10%、20%;NMHC、甲醛、酚类、铬及其化合物、沥青烟等特征污染物预计减排量超过50%。
经济效益方面,标准做数据分析时,多为重点区域内已安装自动监测设备的企业数据,此类企业污染治理水平和环境管理水平相对较好,考虑全国治理水平差距,预计全国分别约有40%、20%、60%的耐火材料企业达不到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的限值要求,需升级或增加治理设施;企业无组织排放控制需开展密闭、封闭等工程改造。
全行业预计设备及工程改造总投入约16亿元,运行费用约7亿元/年。以最高窑温为1650℃的隧道窑为例,共投资170万元进行无组织排放改造提升,192万元进行有组织排放深度治理改造,采用袋式除尘+干法脱硫+SCR脱硝技术,改造后年运行费用181万元(含2年1次催化剂、布袋除尘更新费用),吨产品的污染治理设施运行费用为60元左右;投资占企业年收入4.8%,运行费占企业年收入2.4%,增加的成本总体对企业运营造成的影响可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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