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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沙县龙宫煤矿二号井获批临时用地2.38公顷用于建设

作者:1180发布时间:2026-01-28
据金沙县人民政府消息,贵州省朗月天合矿业有限公司金沙县新化乡龙宫煤矿二号井四采区建设项目,已获毕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批准临时使用土地,使用期两年。

  据金沙县人民政府消息,贵州省朗月天合矿业有限公司金沙县新化乡龙宫煤矿二号井四采区建设项目,已获毕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批准临时使用土地,使用期两年。

  根据批准文件,该公司获准临时使用金沙县安洛乡坪子寨村集体土地2.3774公顷。根据2024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数据,该地块全部为农用地,其中耕地1.1312公顷,林地1.2462公顷,不涉及建设用地与未利用地。此次用地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和城镇开发边界,共计3个地块。

  该临时用地将用于建设临时材料堆场、工棚、表土剥离堆放场及临时办公用房。使用期限自2026年1月23日起至2028年1月22日止,为期两年。

  使用期间规定,不得建设永久性建筑物,不得扩大使用范围,各项临时设施应严格在批准范围内建设,不得扩大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使用期结束后,用地单位须立即承担相关区域内的植被与环境恢复治理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