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国务院对化石能源从价计征资源税的政策酝酿已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下称《暂行条例》),在2011年11月将原油和天然气资源税由从量计征改为从价计征,征收比例为销售额的5%~10%。而尽管煤炭资源税仍采取从量计征,但焦煤税额标准由8元/吨调整为8~20元/吨,其他煤种统一为0.3~5元/吨。而在几家主要的煤炭企业看来,煤企目前所承担的税费负担已经不轻,如再改为从价计征,则会进一步增加税负。据中国煤炭工业协会统计,目前对煤炭企业所征收的税费包括:煤炭资源税、矿产资源补偿费、探矿权使用费、采矿权使用费、采矿权价款等。然而,张宝才称,上述税费只是名义上的税费名目,而企业实际缴纳的税费名目繁多、远不止于此。而同煤集团一位中层也表示,如果真的改为从价计征,煤炭企业有些尚未上马的项目就需要重新进行成本核算,对投资回报进行再评估。而有些项目可能会因投资价值降低而进行调整。但也有专家对煤企的抱怨不以为然,认为下游企业成本压力增加。中国能源研究会一位专家对本报表示,煤企的议价能力使其有很强的成本转嫁能力,一旦税费负担上涨,极易导致下游焦化厂、发电厂成本上升,影响正常生产经营活动,进而影响到国家经济增长和通胀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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