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6日,记者从最高检获悉,为依法严厉打击危害生产安全刑事犯罪,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最高人民检察院5月25日决定对山西沁源煤矿爆炸重大责任事故案挂牌督办。
5月22日,山西长治市沁源县山西通洲集团留神峪煤业有限公司井下发生瓦斯爆炸,造成特别重大人员伤亡。最高检要求山西省检察机关充分履行检察职能,协同公安机关及有关部门,依法查明事故原因、案件事实,对于事故主要责任人员,依法从严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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