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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地方《钢铁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出台并实施

作者:373发布时间:2012-02-15
        记者从河北省环境保护厅日前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河北省地方《钢铁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出台并实施。

  据河北省环保厅副厅长杨智明介绍,《标准》实施的“强制性”将倒逼钢铁企业主动采用清洁生产技术工艺和先进的污染治理技术,减少企业污染排放,同时加快淘汰资源能耗高、环境污染重的设备、工艺和产品,引导河北省钢铁工业走上绿色发展的道路。

  河北是继北京和山东之后第三个出台《钢铁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省份,《标准》在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三类主要大气污染物控制方面规定了22项排放限值。其中,在氮氧化物控制方面的4项排放限值填补了目前国标的空白,9项限值基本与国际先进水平接轨,堪称中国最严钢铁企业环保门槛。

  杨智明表示,目前钢铁工业是河北省最重要的主导产业和第一大支柱产业,在河北省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但是,河北省钢铁产业发展模式集约内涵式较少,产品档次低;产品附加值较低;焦炭短缺、水资源匮乏等问题也日渐凸显。从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情况看,河北多数钢铁企业能耗、物耗高,污染物排放量大,有的污染还比较严重。

  “《钢铁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出台,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好事。”邯钢外宣部吴兆军告诉本报记者,“节能环保不再是企业的负担,反而能带来效益。邯钢去年利用余热完成自发电量30多亿度,这就为企业生产节约了60%的用电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