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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五”末煤炭供应量将达42亿吨

作者:373发布时间:2012-03-09

国家能源局煤炭司权威人士透露,煤炭“十二五”规划或将在本月内正式发布。据该人士介绍,“十二五”期间,我国煤炭消费占一次能源消费的比重将有所下降,但其能源主体地位不会发生改变,为了保障能源供给,“十二五”末煤炭供应需达到42亿吨,其中国内煤炭供应40.5亿吨,净进口1.5亿吨。

按照国家能源总量控制的要求,以最低需求量作为煤炭需求控制要求,2015年全国煤炭导向性需求量对应的原煤数量为39亿吨;如果考虑到经济增长可能超出预期,以高方案的需求量作为控制要求,对应的原煤供应数量为42亿吨,其中国内煤炭供应为40.5亿吨,净进口煤炭1.5亿吨。

“十二五”期间,我国煤炭工作重点仍将继续放在推进三大重点项目工程,即大基地、大集团、大煤矿的建设完善上,按照“控制东部、稳定中部、开发西部”的原则,形成煤炭资源开发的战略梯度。其中,东部地区可供新建矿井的资源已经不多,将重点考虑接续矿井建设,维持现有的矿井生产规模;而中部地区则应重点放在资源整合矿区的补充勘探和已规划矿区的资源勘探,加强整合矿井技术改造,适度控制新建矿井的建设;西部地区开发潜力大,煤层埋藏浅,将大规模扩大生产,扩大调出量。

据介绍,“十二五”期间我国还将继续推进煤炭产业兼并重组,调整产业结构,促进煤电运一体化经营;建设大型现代化煤矿,提升小煤矿办矿水平,新建煤矿以大型现代化煤矿为主,优先建设露天煤矿、特大型矿井和煤电一体化项目,继续淘汰落后产能,推行上大压小、产能置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