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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能新政可拉动消费4500亿元 年节煤1200万吨

作者:373发布时间:2012-05-18

国务院常务会议16日研究确定了促进节能家电等产品消费的政策措施,决定中央财政安排363亿元,用于推广节能家电、高效照明、节能汽车和高效电机四大类产品。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表示,此举可一举两得,既能稳定增长、扩大内需,又能促进调整结构、节能减排,预计将拉动消费需求约4500亿元,年节能约1200万吨标准煤,其中节电约323亿千瓦时。

据国家发改委副秘书长赵家荣介绍,在节能家电方面,安排中央财政资金265亿元,启动推广高效节能空调、平板电视、电冰箱、洗衣机、热水器等家电产品7700多万台。推广期限暂定一年。在照明产品方面,安排中央财政资金22亿元:一是落实逐步淘汰白炽灯路线图,扩大低汞节能灯推广规模,加大农村及边远地区推广力度,在完成今年推广计划1.5亿只的基础上,视情况再增加推广5000万只;二是推广LED室内照明产品1000万只、LED室外照明产品100万只。在节能汽车方面,安排中央财政资金60亿元,推广1.6升及以下排量节能汽车200万辆。在高效电机方面,安排中央财政资金16亿元,推广4000万千瓦。

为确保实现上述目标,国家发改委将会同有关部门采取六大配套措施。一是加快制修订一批用能产品能效标准,力争年底前出台10项产品能效标准,不断提高产品能效准入门槛,强化标准的倒逼机制和引领作用。二是实施能效“领跑者”制度。公告能效“领跑者”产品型号目录,对达到“领跑者”能效指标的超高效产品给予较高补贴,适时将“领跑者”能效指标纳入能效标准中。三是加快节能产品共性和关键技术研发,利用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一批重大节能技术产业化示范项目,推动高效节能产品生产装置升级改造。四是严格项目能评管理。新上项目采用风机、水泵、空压机、电机、空调、照明器具等要达到国家1级能效标准,将产品能效指标列入设备招标文件和采购合同,严格节能评估审查。五是加强节能产品推广信息日常监督核查,对查实存在骗补行为的推广企业和销售企业,取消其推广资格,加倍扣减相应的补贴资金,追究企业负责人责任。同时,严厉打击能效虚标行为。六是加大宣传力度,为推广高效节能家电等产品营造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