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开征煤炭基金或促煤价上涨
作者:佚名发布时间:1970-01-01
证券时报记者孙华
近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下发了《内蒙古自治区煤炭价格调节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内蒙古将从7月1日开始征收煤炭价格调节基金。东方证券分析师认为,由于该征收办法对企业造成的利润影响较大,有可能使企业转嫁成本压力,造成煤炭价格上涨。
按照该《管理办法》规定,基金征收标准按煤种确定为褐煤每吨征收8元,无烟煤每吨征收20元,其他煤种每吨征收15元。由于该办法的出台将对企业的利润产生直接影响,自6月23日以来,已经有连续三家上市公司发布了煤炭价格调整基金影响业绩的公告,其中,平庄能源(000780)发布公告预计2009年净利润将因此减少2700-3000万元;露天煤业(002128)预计公司2009年净利润将因此减少0.8亿元至1.4亿元;伊泰B股(900948)预计该管理办法将影响公司2009年合并后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1.5亿元。
国金证券分析师龚云华认为,该项管理办法的出台,对于煤炭企业而言一定有负面影响,但具体影响有多大,还需要经过详细的测算。平庄能源证券事务代表林晓东接受证券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该管理办法确实给企业带来了负担,公司的褐煤征收标准扣税后为每吨6元左右,按照2008年900万吨的产量计算,企业将减少5400万元左右的收入,约占全年净利润的7%-8%。而像伊泰B股由于生产的煤炭包括无烟煤,征收价格为每吨20元,远远高于8元,企业因此减少的净利润将高于这个比例。内蒙古数家煤炭公司接受记者采访时均表达了企业负担会因此大幅增加。
据相关统计资料显示,今年1至5月,内蒙古的煤炭产量已经突破2亿吨,煤炭产量位居全国之首,预计在年底将达到5亿吨。按照2008年的产能计算,今年煤炭价格调节基金将达到70亿元。
按照内蒙古发布该项管理办法的初衷,征收煤炭价格调节基金,一是完善区内煤炭资源价格的补偿机制,提高政府对煤炭市场价格的调控能力;其次基金将主要用于重要商品储备和平抑市场物价、困难煤矿和煤矿老企业补助、矿区环境和生态恢复治理、城市优抚对象、特困家庭和农牧区贫困户的供热补贴、矿区基础设施补助等方面。而此类管理办法也早就在湖南、陕西、重庆等地实施,从各地的征收的情况来看,内蒙古的基数还是很低的。
据相关人士介绍,目前颁布的管理办法只是一个初步方案,内蒙古日前已经召集相关的煤炭企业征集意见,将出台具体的实施细则。作为内蒙古本土的煤炭企业,伊泰B股董秘菅青蛾表示,尽管相较其他省份,征收基数不高,但企业的压力还是很大,而现在企业能做的只能是等着实施细则的出台,可以通过相应的途径减轻企业压力。
东方证券的分析师认为,在目前煤炭供给基本平衡的前提下,如果政府的补偿金额过低,也不排除企业日后通过调高煤炭价格转嫁成本的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