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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滨海新区金融机构“绿色信贷”助推节能减排

作者:佚名发布时间:1970-01-01
本报讯 记者刘志良 通讯员葛智敏报道 近年来,天津滨海新区各金融机构积极落实“绿色信贷”政策,主动融入并服务节能减排事业发展,通过加强对高耗能、高排放、高污染企业(“三高”企业)的信贷控制,阻断相关项目资金来源,推动企业结构调整,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为加强滨海新区企业的信用建设,人民
银行天津分行与开发区管委会经过多次沟通协商,将开发区内企业的环保信息纳入人民银行企业征信系统。同时,积极引导商业银行把企业信用报告中的企业环保信息、企业环保守法情况作为贷款审批的重要参考依据,严控环保不达标和“三高”企业的授信总量。截至2009年3月末,滨海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水利、环境公共设施管理业贷款余额541.50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300.19亿元,增长1.24倍。

  节能减排最有效、最根本的途径就是对企业进行结构调整。如果能够做到对高耗能高污染企业信贷控制,也就阻断了这些企业大部分的资金来源,使其难以再上高耗能高污染项目。因此商业银行的绿色信贷被誉为是增强环境保护手段、减少银行贷款风险、引导企业走向正确发展方向的一举三得的措施。

  目前,滨海新区大部分商业银行注重履行银行社会责任,主动融入并服务节能环保事业的发展。节能减排行业具有资金需求大、投资期长、风险点分散等特点,外部性强,难以满足一般性的贷款
融资条件。国家开发银行从社会整体经济效益出发,对商业银行不愿参与的行业项目进行政策指导,分支行对相关项目优先考虑,利率上则以风险投向为基础,严格遵从评审机制。截至2009年5月末,国家开发银行天津分行对节能减排环保相关项目贷款余额145.03亿元,占其全部人民币贷款余额的16.07%,其中对滨海新区相关项目贷款余额为6.54亿元。兴业银行在国内创新推出“节能减排项目贷款”这一“绿色贷款”品种。截至2009年5月末,兴业银行天津分行对滨海新区节能减排环保相关项目贷款余额为4.13亿元,占其向滨海新区发放全部人民币贷款余额的14.89%。

  为提高节能减排项目贷款的业务办理效率和金融服务水平,滨海新区部分金融机构为节能减排贷款项目开辟了“绿色通道”,优化贷款流程,提高放款效率,及时解决在办理节能减排贷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并针对“三高”企业制定贷款投放的风险限额,严格控制其信贷投放,适度上收分支机构对“三高”企业的信贷审批权限。加大对节能减排不达标客户的信贷退出力度。

  作为全国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滨海新区具备建立节能减排市场机制试点的政策优势,因此必将成为各商业银行将国际经验用于国内实践的创新基地,为推动全国节能减排事业向纵深化发展提供经验。目前,滨海新区内的兴业银行、北京银行、浦东发展银行先后与世界银行集团成员之一的国际金融公司(IFC)开展节能减排项目融资合作,各商业银行在得到IFC提供的“绿色”信贷贷款风险分担的同时,吸取世界先进经验。如兴业银行与IFC合作项下的节能减排项目贷款已在滨海新区“落地开花”,天津钢铁有限公司率先获得4390万元节能减排专项贷款,将在5年限期内进行一系列技术改造,实现“绿色”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