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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煤集团与营口港签署合作协议

作者:佚名发布时间:1970-01-01
 1日,吉煤集团与营口港务集团签订合作协议,吉林煤炭在营口鲅鱼圈港区实现海运首航,2.2万吨煤炭当天出海运往上海。这是吉林省由煤炭资源小省向煤炭经营大省转变迈出的重要一步。

    吉林省煤炭产量较小,供需缺口约达50%。为解决这个问题,吉林省积极向外开发煤炭资源,将在内蒙古、云南、贵州等地建立域外煤田。到“十一五”末,省内产量将达到3000万吨,“十二五”末,将实现域外开发5000万吨、煤炭总量突破8000万吨、经营煤炭2000万吨的目标,由此满足吉林省煤炭供给总量,实现省委、省政府提出的煤炭经营大省目标。

    据了解,海运成本比较低,相当于陆路运输成本的1/3。吉林距离营口鲅鱼圈港区距离约为400公里,运距较短,历时4个多小时即可抵达。这样的短距离,使营口港成为吉林省海运最近的港口,是吉林货物出海的便捷途径。目前,吉林省通过营口港外运的货物,相当于营口港海运货物总量的15%。从现在起,两年内吉林省煤炭每年的海运量将力争达到100万吨以上,5年内达到300万吨以上。

    根据合作协议,吉煤集团承诺将营口港作为东北口岸的唯一海上通道,不断扩大海运业务,逐步建立吉煤集团煤炭储运基地。营口港务公司承诺为吉煤集团煤炭海运业务全力搭建平台,在港口码头、机械、场地等硬件设施的使用和效率、质量、服务等软件上,提供优惠政策和便利条件。吉煤集团独资或由双方共同出资,在营口港鲅鱼圈港区建设煤炭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