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海关总署最新公布的数据显示,6月份,全国煤炭出口114万吨,比去年同期下降54.2%;焦炭及半焦炭出口3万吨,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96.9%。
对此,中国煤炭工业协会建议,应鼓励煤炭企业出口煤炭,以保护和调动企业出口煤炭的积极性;同时应调低煤炭出口关税或实现零关税。
煤炭出口受关税与外需制约
从今年年初开始,我国煤炭量进口量大幅上涨。1~5月我国累计进口煤炭3220万吨,出口煤炭1053万吨,前5个月即累计实现净进口2167万吨。
业内人士认为,进口增加、出口骤减与政策密不可分。近年来,国家多次调整煤炭进出口政策,取消了煤炭出口退税,征收出口关税,并几次上调了出口关税税率。根据有关文件精神,我国煤炭出口关税暂定税税率为,烟煤:10%,炼焦用煤:10%,焦炭:40%。
随着煤炭成本增长、出口关税增加,煤炭出口积极性下降。另一方面,由于欧美、日韩经济危机加重,海外煤炭需求急剧下降。目前,澳大利亚、越南、印尼、俄罗斯等煤炭出口商纷纷将目光锁定中国,以低价抢占中国市场。如,越南2月15日将其煤炭出口关税由原来的20%下调至10%。澳大利亚用低于标准煤的价格向我国大量出口煤炭,出口量同比增长200%以上,成为我国第二大煤炭进口来源地。
“从以往的市场经验判断,2000~3000万吨的煤炭供应量就可以影响国内煤炭市场的供需关系。”有关市场人士表示,长期大量进口煤炭,使我国煤炭将逐渐使我国在国际煤炭市场上的主动权减少,缺乏定价权和较强的谈判能力。
煤炭出口关税放开存分歧
中国煤炭工业协会由此建议,在当前的经济形势下,应鼓励煤炭企业出口煤炭,以保护和调动企业出口煤炭的积极性;同时调整相关政策,支持我国煤炭出口,维持一定的国际煤炭市场份额。
相关人士表示,在钢铁、机电产品对外逐渐放开的情况下,煤炭、焦炭出口关税的放开应该是个趋势,只是时间早晚的问题。
不过,部分分析师对这个观点尚不认可。一位分析师表示,钢铁对外放开是因为其与宏观经济联系紧密,从国家整体政策层面来看,对高耗能产品的出口仍然是限制的。
财税专家们认为,上调资源税与开征出口关税,是国家利用财税政策对资源价格进行宏观调控的一个重要措施,旨在对高污染、高耗能以及资源性产品等“两高一资”产业加以调控,促进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同时也是抑制资源产品的低价出口,结束廉价资源补贴世界的时代。
可以佐证的事实是,资源税改革已列入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在财政部6月17日召开的2009年“两会”资源税改革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座谈会上,财政部副部长王军表示,“将资源税改革类建议提案确定为今年重点办理建议提案”。随着经济的转暖,资源税改革势在必行。会议还传出了资源税改革的完整思路:扩大征收范围、改革计征方式、提高税赋水平、统筹税费关系。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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