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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生钢铁原料》国家标准审定会成功召开

作者:1180发布时间:2024-08-20
   2024年8月16日,《再生钢铁原料》国家标准审定会议在北京召开。来自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标准技术管理司、工业和信息化部原材料工业司、海关总署商品检验司、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环资司、中国钢铁工业协会、中国废钢铁应用协会、冶金工业信息标准研究院、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鞍钢股份有限公司、首钢集团有限公司、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冶控集团有限公司、石家庄钢铁有限责任公司、江苏沙钢钢铁有限公司、江苏飞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广西北港新材料有限公司、江苏省镔鑫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上海海关工业品与原材料检测技术中心、大连商品交易所、欧冶链金再生资源公司、山东兴诺再生资源有限公司、三井物产(中国)有限公司、宝裕(佛山)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北京青帆商事咨询有限公司、替新国际冶金服务有限公司、中国检验认证集团福建有限公司、中理检验有限公司、中国首钢国际工程贸易有限公司、中冶赛迪上海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湖北力帝机床股份有限公司、力鸿检验集团有限公司、津西城矿(天津)有限公司等单位的51名代表参加了会议。会议由中国钢铁工业协会科技环保部副主任李煜主持。

  会上,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标准技术管理司一级调研员潘北辰、工业和信息化部原材料工业司副处长张绪武、海关总署商品检验司副处长战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环资司四级调研员程寿廷、中国钢铁工业协会市场调研部处长吴勇分别进行了发言,他们对《再生钢铁原料》国家标准的修订工作表示了肯定,并强调标准在支撑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希望通过本次会议,借鉴相关的国际标准,吸纳各单位、各行业专家的意见建议,多方面、多角度的解决现有问题,促进再生钢铁原料国家标准更加符合我国现状,让更多高品质的再生资源能够得到快速、高效地回收和应用。
 

  会上,全国生铁及铁合金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对《再生钢铁原料》国家标准的编制过程,意见汇总及处理情况,本次修订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进行了介绍,并对标准的主要技术指标进行了解释说明。
 

  与会领导和专家围绕再生钢铁原料标准中的分类、术语和定义、技术指标、检验方法、验收规则等内容展开了充分的讨论,并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经过严格、科学、细致的审查,与会专家认为标准材料符合国家标准的编制要求,一致同意将标准按照会议的要求进行修改和完善,形成标准报批稿,报上级主管部门进行批准发布和实施。《再生钢铁原料》国家标准审定会成功召开标志着推进再生钢铁原料的高效应用取得阶段性成果,通过标准的有效实施,并在相关政策的支持下,再生钢铁原料的应用将为行业的低碳发展发挥重要的促进作用。